新闻动态
NEWS
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号)中的相关规定,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江西大余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4、建设单位: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及规模:改扩建后项目总占地面积89000m2(133.5亩),其中现有工程占地62890m2(94.3亩),新增土地26110m2(39.2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车间、仓库、罐区,新建、改扩建车间、仓库、罐区,主要新增湿法富集车间、钨渣原料库等,依托现有配套的公用工程,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增加摇床、搅拌桶等生产设备,改扩建后年处理10万吨钨渣。
6、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年处理2万吨钨渣,《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8月3日获得原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赣市环审字[2016]57号),于2019年8月通过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于2019年11月通过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赣市环审字[2019]30号)。2019年12月17日,取得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赣环危废证字[2019]122号)),核准外收钨渣2万吨/年,并于2023年1月20日续证。2023年8月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延续,发证单位为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证号为9136072375114278XQ001P。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噪声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附件1:《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如下。链接:
https://caiyun.139.com/m/i?0n5C9U4eXGieR 提取码:SeZt
(2)公众也可前往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现场登记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厂区为中心,边长为6.8km矩形范围内及梅关风景区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鼓励其他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积极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江西大余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肖工
环评单位名称:江西赣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865号1号楼4楼401-408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周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77008153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资讯
2025/10/21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