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加盟)合同
甲方: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金莲山”牌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在 地区(行政划分区域)地区的总代理。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结算方式:每次进货时结清全部货款。(无订货数量限制)
乙方取得市场代理权后,在经营中出现不想继续代理本产品时,可以办理退货,同时永久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市场营销政策。不准异地窜货,不准违反价格体系及其它相应政策,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乙方要货,须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申请,以便组织发货。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并提供与市场销售有关的手续。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专业培训及市场指导。
合同终止,符合下列形式之一者终止本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相关争议及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约定 交由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裁决。
本合同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与甲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其他条款:
(1)
(2)
甲方: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江西省大余县新华工业园(距大余收) 地址:
费站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0797-8772999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